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是全国首批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高校之一。依托交大百年学术底蕴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采取知识、能力和素养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形成了上海交通大学MPA教育的特色,已逐步形成具有“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MPA人才培养模式。
一、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均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考场进行;上海交通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05)的考场设在我校闵行校区。
(5)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
二、 复试
(1)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3)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线。
(4)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16年拟招收100名。
四、学习费用
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共计6.8万元。费用在每学年报到时缴纳,分三次缴清。
五、培养与学位授予
培养方式以基本业余授课为主,每学年辅以短期集中授课。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共计不低于40个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要求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学制一般为2.5年。
六、咨询和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MPA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新建楼3027室 邮 编:200030
电 话:(021)62932970,62933304 联系人:俞老师、陆老师、李老师
http://www.sipa.sjtu.edu.cn E-mail:mpa@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陈瑞球楼339邮 编:200240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1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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