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双证)有关考试工作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依托在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我校MPA专业学位授权点于2005年获批设置,是全省第二家创办MPA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公共管理学院是一个多学科、多层次、具有历史悠久又面貌全新的学院。百年学府,薪火相传,与您共铸辉煌。
一、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②204英语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各地书店有售。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七)初试成绩于2016年2月15日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成绩通知。
二、复试
(一)教育部将在2016年3月18日前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独考试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定。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安排在2016年4月底前,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五)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破格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但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具体破格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四、调剂
我校将于2016年3月18日前,在“研招网”上公布各专业生源缺额信息,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调剂工作在2016年4月底前开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录取政策公布具体的调剂要求和程序。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综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检查及其他录取相关工作在2016年5月上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于5月中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六、入学
2016年9月,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学制和学费
按学习方式,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学制3年,最长不超过5年。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48000元/全程·生。
九、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实施优秀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工作。
(二)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项目评选活动。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4。
MPA中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福建师范大学文科楼十楼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邮编:350007。
刘老师:83467377,电子信箱:glxycdj@163.com
程老师:83462516(MPA办公室),13950312571,电子信箱:fjnumpa@163.com
传真:83467377
公共管理学院网址:http://glxy.fjnu.edu.cn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师大校区行政楼523,邮编:350117。
联系电话:(0591)22867434,传真:22867447。电子信箱:yzb@fjn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林老师、张老师
网址:http://yjsy.f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