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MPA招生相关问题通知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缩写为 MPA)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MPA 教育目标是为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为政府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与技术的专业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百年老校,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尤以人文社会科学见长。我校 MPA 教育挂靠公共管理学院,拥有结构合理、水平上乘的师资队伍,其中拥有高级职称老师的比例以及拥有博士学位老师的比例在同类高校相关专业中名列前茅。除此之外,我校还邀请省内外一批具有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担任 MPA 兼职教授和兼职导师。在课程设置方面,除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之外,我校还根据自身 MPA 培养目标,设立行政管理、教育领导与管理、土地评估与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四个培养方向,学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修课程。在教学条件方面,我校硬件设施亦堪称优良,近年来,学校和相关学院在实验室建设、专业图书和期刊资料引购、实践基地建设、校园网建设和数字资源的引进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入学考试
2015 年 12 月 14 日起,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1.初试:
考试科目:(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2)英语二(204)。
考试时间:2015 年 12 月 26 日。(具体时间详见考生准考证)
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上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
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联考复习材料:
《2016 年 MBA、MPA、MPACC 联考综合能力考试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6 年 MBA、MPA、MPACC 联考英语考试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
教材购买:各大书店均可购买。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不出售教材。
2.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行制定。我校将及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2016 年 4 月底前完成。
复试内容:
(1)笔试:公共行政管理学(含思想政治理论)(F035);
(2)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时间及地点:
届时见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http://spa.njnu.edu.cn/)上相关通知。
二、录取
我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四、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学费按 1.8 万元/每年计算,合计 5.4 万元(最终学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学费可按学年缴或一次缴清,中途退学已缴费不退。
五、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5898311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 1 号,南京师范大学行敏楼 607 室。
邮编:210023
公管院网址:http://spa.njnu.edu.cn/